中石化石油物探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科研生产部现组织2024年物探院南门道闸系统改造项目公开询比价,请符合条件的服务商报名参加。
一、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2024年物探院南门道闸系统改造项目
项目联系人:周树理
项目联系电话:68109822
需求单位:地球物理信息中心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上高路219号
组织机构:科研生产部
组织机构联系人:周中彪
组织机构联系方式:68109789
商务谈判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上高路219号综合楼
一、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备注 |
1 | 南门道闸改造 | 1、车道进出分离管控 在园区大门实行严格实行进、出车道划分,东边车道进,西边车道出,避免进出车辆使用同一车道。 2、建设智慧道闸系统 主要采用雷达和视频桩两种技术。防砸雷达设置在道闸机箱处,有车驶入车位即可进行监测,稳定性高、安装便捷。视频桩在车位的某个角安装视频抓拍装置,视频监测车辆驶入驶出,拍照记录下车辆轨迹和车牌号,根据系统预设的权限,自动匹配施行车辆停放,记录车辆进出场时间,使车辆快速通过,无需停车进行人工记录。 3、多角色授权、分角色管控 系统可设置固定车辆、临时车辆、黑名单车辆、已预约访客车辆等众多角色,通行权限不同,设置各类型角色的通行权限及管控举措。 | 详细见技术附件 |
二、服务商的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服务商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描述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1)“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服务商:若服务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服务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2、服务商应营业执照证明文件及资质证书等
(1)服务商应为有能力提供本商务谈判文件所述设备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服务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资质证书复印件。
(2)服务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真实、全面、完整,完全符合国家要求的法定经营条件,并由服务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3、服务商应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服务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4、服务商应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服务商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或者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服务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5、服务商应提供本文未提且必须出具的其他文件。
(二)其他资格条件
1、服务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服务商应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运维保障能力;
(三)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
(四)商务谈判方式
最低价法(符合技术要求且不低于成本)。
三、现场询比价时间及地点等
现场询比价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参与询比价方式:将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和公司地址发至邮箱(zhouzhb.swty@sinopec.com)报名参与询比价;将相关材料按要求密封好后寄至南京市江宁区上高路219号物探院。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石化石油物探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五、截止时间
2024年02月23日 17:00
六、商务谈判注意事项
1、需求方、报价方
需求方:中石化石油物探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报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商务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3、商务报价书及技术文件邮寄或送达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上高路219号物探院
4、商务谈判流程:
(1)商务报价:需求方将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商务谈判。
(2)报价书评定:
a.报价书开启后,评委对每家公司的报价书进行阅读、审查和质疑,并对报价书中不明确的地方进行质询。
b.商务谈判工作组对报价方从技术、商务二方面进行评定。技术评定主要依据《技术要求附件》的要求进行。
(3)确定报价接受方:商务谈判工作组对符合技术要求的报价书进行评估,报价最低者为报价接受方,物探院有对报价最低者进行再次商务谈判的权力。
七、对报价方资质、报价书的要求
(一)合格的报价方应满足以下几点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齐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业务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具有完成需求方要求完成任务的能力及相应的过程控制措施,近三年内完成其它业务合同未发生重大事务纠纷。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二)报价书的组成
1、报价方提交的报价书应至少包括以下部分:
报价方资质证明的复印件。
报价项目的概述。
报价项目的技术方案及实施计划等。
商务报价书及技术文件应分成二份分别封装,可用一个邮件邮寄。
2、报价方报价价格表。按“技术要求附件”上的栏目分列分项报价及总价。所列价格应为人民币含税价,应为完成本项目的总费用。本项目质保期为一年。报价方方案考虑不周之处,需求方将不再追加任何费用。
3、报价方报价书的份数:报价书正本1份,副本2份。正、副本文本有差异者,以正本为准;同时提供电子文档一份(U盘)。
八、报价书的递交
(一)报价书的密封和标记
1、报价方应将报价书密封,并在每个封签处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无密封或无盖章的报价书将被视为无效报价书。
2、报价书信袋封条上应写明:
(1)报价项目名称。
(2)报价方名称。
(3)注明“正本”/“副本”。
(二)报价书的提交时间及方式
报价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价书邮寄给报价方,规定时间以外递交的报价书视为无效报价书。
(三)不合格报价(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报价方承诺递交的报价书视为不合格)
1、报价书信袋封皮没按规定密封或未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
2、报价书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未按需求方规定填写。
3、在递交报价书时限内,报价方没有投递报价书或虽有报价书但未能向需求方递交报价方所规定的证件和资质证明。
不合格报价方,按放弃参与商务谈判处理。
所有报价文件需在2024年02月23日前邮寄或送达至需求方,否则将按放弃参与商务谈判处理。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上高路219号物探院
联系人:周中彪 电话:18751882911
Email:zhouzhb.swty@sinopec.com
附件: